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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记者从永宁县公安局 获悉,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永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深入开展“断卡行动”,从7月25日到28日,连续抓获并处罚“两卡”违法犯罪人员7人,其中3人被刑事拘留,4人被行政处罚。
7月25日,反诈中心在核查断卡线索时发现马某某与王某某涉嫌非法出租出售银行卡,经梳理研判线索确定,马某某银行卡涉案三起,涉案金额7800元,王某某银行卡涉案两起,涉案金额3500元。随后,侦查民警经过调查取证、分析研判,依法传唤马某某、王某某进行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马某某非法出售两张银行卡给其朋友王某某,王某某在明知他人使用其银行卡从事违法活动的情况下,从快手上联系上家,用马某某及自己的银行卡做兼职走账,马某某与王某某二人分别非法获利400元、600元,现已对二人做出行政处罚。
7月26日,反诈中心在核查断卡线索时发现郭某某、喜某某涉嫌出租出借电话卡。经过侦查,喜某某为获取高额报酬,用自己及母亲的电话卡帮助在QQ上联系的上家拨打诈骗电话,随后又将对方QQ推荐给朋友郭某某,郭某某也为获取高额好处费帮助电信诈骗团伙拨打诈骗电话,现二人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7月28日,反诈中心在工作中发现吴某某、王某某、马某涉嫌收贩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刑侦大队组织民警迅速出动,集中开展抓捕行动,在吴忠市利通区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王某某、马某。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他们在明知使用银行卡从事电信诈骗犯罪的情况下,仍进行收贩卡并帮助转移犯罪所得从中获利。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本人名下的手机卡、银行卡,切勿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任何人难逃其咎。
记者王希政 冯雪(实习生)